序号 | 编码 | 物资 | 数量 | 计量单位 | 交货时间 | 交货地点 |
1 | 295502 | 电力自动化计算机监控系统\(按仪征化纤订货技术要求) | 1.0 | 套 | 2025-10-31 | 仪化物装设备项目工厂/ |
4.1资格要求:供应商具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按照“三证合一” 登记制度登记,执照有效。
4.2资格要求:请已有中石化该类物资类别供应权限的供应商参加报价,拒绝无该类物资供应权限的供应商报价。
4.3资格要求:只接受生产商、代理商报价。如果报价人属于代理商,要求提供制造商开具的代理销售授权书。
4.4财务要求:本公司的合同金额支付均为期限不超过6个月的银行电子承兑汇票。合同成交后无预付款;货到验收合格并开具全额增值税发票后,支付合同金额80%的银行电子承兑;设备调试合格具备投运状态,并提交调试合格报告后再支付合同金额10~15%的银行电子承兑;设备质保期满(设备投用后连续12个月无用户质量投诉或交货验收入库后18个月到期,二者以先到为准),买方向卖方支付合同金额5~10%的质保金;与仪征化纤首次成交的供应商,合同执行时须留10%的质保金。
4.5业绩要求:供应商提供对应同类产品的供货业绩证明,供货时间以发票时间为准,限定在报价截止前36个月至开标日前60天之间。
4.6信誉要求:供应商近两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供应商不存在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不存在进入清算程序,或者被宣告破产,或者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报价截止日供应商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且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且未被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政务服务平台列入安全生产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供应商未处于被中国石化给予风险停用、违约停用处理期内。
允许代理商参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