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编码 | 物资 | 数量 | 计量单位 | 交货时间 | 交货地点 |
1 | 0321020092267218 | 普通硅酸盐水泥\P.O32.5 袋装 | 17.5 | TO | 2025-08-30 | 胜利油建工程有限公司本部物装工厂/三分公司库(油外) |
2 | 0339140086043328 | 黄砂\2-4mm | 34.0 | M3 | 2025-08-30 | 胜利油建工程有限公司本部物装工厂/三分公司库(油外) |
4.1资质要求:供应商具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按照“三证合一” 登记制度登记,执照有效。
4.2财务要求:付款方式:本合同生效后,乙方应在货物交货后向甲方提交以下单据:(1)货物签收单,即收货凭证,包括但不限于:物资明细(规格、数量)、收货日期、项目部收货人的签字、工程项目名称等;(2)最终用户、相关第三方签署的货物验收合格证明,本合同甲方货物验收证明确认人为:张海霞;(3)最终用户、相关第三方出具的随机资料到货证明文件。甲方在收到并认可上述单据后30日内,履行完成结算手续,确定结算金额,乙方应在30个工作日内开具合同结算金额全额增值税发票,因乙方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提供真实有效的发票,造成的一切损失及不利后果由乙方承担。甲方自结算完成之日起60天内向乙方支付结算金额的97%。质保金为订单结算金额的3%,在质量保证期内未出现质量问题的,质量保证期满后30日内无息付清。质量保证期为工程完工投产后正常运行12个月。付款币种:人民币。支付途径:银行转账/承兑汇票(中小企业不适用承兑)。双方确认乙方属于中小企业的,应当遵守《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有关规定,在付款期限、方式、条件和违约责任等交易条件上切实保障乙方权益,本合同约定与之相违背的,视为约定无效。
4.3业绩要求:投标人提供对应同类产品类似工况供货业绩证明,提供对应合同扫描件或发票。供货时间以发票时间为准,限定在报价截止前2年至开标日前60天之间。
4.4信誉要求:供应商近两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供应商不存在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不存在进入清算程序,或者被宣告破产,或者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报价截止日供应商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且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且未被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政务服务平台列入安全生产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供应商未处于被中国石化给予风险停用、违约停用处理期内。
允许流通商参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