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炼油转型升级及乙烯提质改造项目炼油新区液化烃罐组液化烃罐组筒袋泵(VS6)公开招标炼油转型升级及乙烯提质改造项目炼油新区液化烃罐组液化烃罐组筒袋泵(VS6)(招标编号:NWZ250717-2301-085529) , 招标人为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茂名分公司 , 招标项目资金来自 国有资金占主导地位 , 出资比例为 100 %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炼油转型升级及乙烯提质改造项目炼油新区液化烃罐组液化烃罐组筒袋泵(VS6) 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序号 | 项目名称 | 项目概况 |
---|---|---|
1 | 炼油转型升级及乙烯提质改造项目炼油新区液化烃罐组液化烃罐组筒袋泵(VS6)公开招标 | / |
2.2 招标范围
序号 | 物资描述 | 数量 | 单位 |
---|---|---|---|
1 | 醚后碳四输送泵P-601A/B | 2.000 | 台 |
2 | 丙烯输送泵P-603A/B | 2.000 | 台 |
3 | 不合格液化烃配炼泵P-602 | 1.000 | 台 |
4 | 丙烯倒罐泵P-604 | 1.000 | 台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本款提出的资质、业绩等要求,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1.1 资质要求。
(1)投标人具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按照“三证合一” 登记制度登记,执照有效。 (2)本次招标接受生产商(制造商),不接受代理商、流通商投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项目的投标人须是有能力自行完成离心泵设计及集成、联机测试、售后服务及培训等全过程工作的制造商。3.1.2 财务要求。
(1)2021年-2024年(2024年如有)利润率至少有一年不低于0,投标人需提供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3.1.3 业绩要求。
(1)投标人2019年至开标当天签订合同,在炼油、化工装置及其附属装置,满足以下要求: 1、有2台或以上介质为丙烯或C4,流量≥170m3/h,扬程≥270m,VS6泵稳定运行2年(含)以上的业绩(投标人提供相应业绩运行2年(含)以上承诺) 2、有2台或以上介质为丙烯或C4,流量≥110m3/h,扬程≥390m,VS6泵稳定运行2年(含)以上的业绩(投标人提供相应业绩运行2年(含)以上承诺) 业绩证明(包括合同扫描件、相应技术附件、相应发票(仅接受通过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中“供应商发票”模块提供的发票信息)等,其内容至少应包括项目名称、设备名称、设备规格、设备材料以及签署和盖章页等)。 (2)投标人2018年至今在国内有新建的规模≥800万吨/年炼油或80万吨/年乙烯或大型炼化装置基建项目(首期项目投资100亿或以上)及以上项目,VS6泵型,介质为烯或烃或烷烃类或轻烃类等易爆介质投用安全运行的应用业绩(提供采购订货合同或框架协议合同及对应项下合同或结算订单、相应技术附件扫描件,其内容至少应包括合同主体、项目名称(如有)、设备型号、功率等主要参数。无合同扫描件或发票为无效业绩)。 (3)投标人须提供上述业绩的竣工资料,竣工资料至少包含以下所有项:1、整泵的产品合格证,2、泵体、泵轴和叶轮三大件的化学成分记录及力学性能测试记录,3、动平衡测试记录,4、水压试验记录,5、水泵性能试验报告及性能曲线图,性能报告及曲线图必须含有流量、扬程、功率和效率等参数信息。6、配套主电机产品合格证书及出厂试验报告。3.1.4 信誉要求。
(1)投标人近两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2)投标人不存在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不存在进入清算程序,或者被宣告破产,或者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且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且未被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政务服务平台列入安全生产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4)投标人未处于被中国石化给予风险停用、违约停用处理期内。3.1.5 其他要求。
(1)投标人提供设计制造方案、制造标准,参数指标、供货范围等满足设计技术询价文件、项目统一规定及成套设备补充要求等招标技术文件的要求 ,对于招标技术文件中带“★”星号的技术要求为否决项,只要有一项不满足即被视为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技术文件要求不允许的偏差项,不接受偏差,其投标文件和投标资质会被拒绝。投标文件中应提供技术偏离表,技术偏离表中应填写具体的偏离内容或无偏离,偏离内容以公开发布澄清为准,不接受未经公开发布澄清的偏离内容。 (2)投标人提供本次标的离心泵是已经证实设计成熟的泵型,并提供满足招标技术要求的技术方案(包括工艺参数、泵型、材质、汽蚀余量、泵效率、泵转速、叶轮直径、泵吸入口及排出口规格、机械密封型式及密封冲洗方案等),技术方案必须包括补充完善的数据表、性能曲线图(流量、扬程、功率和效率)、泵体剖面图、整泵外形参考布置图,及技术条款的响应情况。 (3)投标人自有加工设备:单台桥式吊车的最大起吊能力至少为15吨(含),数控车床2台,数控加工中心 1台,数控镗铣床或数控钻铣床(含镗铣功能)1台。提供设备照片等证明文件,设备照片需体现设备铭牌,设备名称不要求完全一致,具备相同或更高的功能即可。 (4)投标人满足以下要求: 1、投标人应是有实体工厂的生产制造型企业,需提供厂房门口有投标人企业名称字样的实体工厂带定位照片及相关资料证明扫描件并加盖公章; 2、投标人自有检验设备: ① 化学成分分析仪、超声检测仪UT、硬度计。 ② 水压实验平台、动平衡机。 ③ 性能试验站。 ④ 具备不低于 G2.5 精度的动平衡机。 提供带定位的设备照片等证明文件,设备照片需体现设备铭牌,设备名称不要求完全一致,具备相同或更高的功能即可。 (5)投标人须提供针对以下内容的书面承诺:1、整体性能保证,无论何时发现缺项或漏项,投标人都必须承诺无条件的无偿补足;2、承诺本次投标文件均为正确有效的资料;3、完全响应中石化标准合同文本的全部条款(详细见招标文件附件);4、在自有工厂完成泵体,轴,叶轮,泵盖等重要部件精加工至成品件的制造,不得外委;5、在自有工厂负责本次标离心泵的配套集成,不外委,并对成套产品质量负责;6、提供的产品供货范围和技术要求必须与招标技术文件一致,并满足招标技术文件中的要求;7、供货范围中涉及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的部分,需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进行设计、制造、监检等,并在随机资料中提供有相应资质单位提供的监检报告。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接受生产商/制造商(招标物资由投标人自行生产,招标文件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投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不接受流通商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招标文件开始售卖时间 2025年6月27日18时0分 至 2025年7月2日18时0分 (北京时间,下同),**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 登录 或 注册 ,联系工作人员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方可获取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及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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