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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金陵分公司金陵石化2026年特种氧化铝催化剂载体框架协议公开招标催化剂氧化铝载体ACS-1\干基≥98%,总孔容≥0.2cm3/g,比表面3~40m2/g 堆密度0.8~0.93g/cm3,抗压强度≥70N/粒 桶装资格预审公告

金陵石化2026年特种氧化铝催化剂载体框架协议公开招标催化剂氧化铝载体ACS-1\干基≥98%,总孔容≥0.2cm3/g,比表面3~40m2/g 堆密度0.8~0.93g/cm3,抗压强度≥70N/粒 桶装资格预审公告

中国石化国际事业有限公司受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金陵分公司 委托,现对 金陵石化2026年特种氧化铝催化剂载体框架协议公开招标催化剂氧化铝载体ACS-1\干基≥98%,总孔容≥0.2cm3/g,比表面3~40m2/g 堆密度0.8~0.93g/cm3,抗压强度≥70N/粒 桶装 所需 催化剂氧化铝载体ACS-1\干基≥98%,总孔容≥0.2cm3/g,比表面3~40m2/g 堆密度0.8~0.93g/cm3,抗压强度≥70N/粒 桶装 进行 单项资格预审 ,经资格审查合格后,具备参与相应物资投标资格。现发布公告,请符合条件的申请人报名参加。

1. 招标编号:NWZ260120-0801-109396

2. 项目名称:金陵石化2026年特种氧化铝催化剂载体框架协议公开招标催化剂氧化铝载体ACS-1\干基≥98%,总孔容≥0.2cm3/g,比表面3~40m2/g 堆密度0.8~0.93g/cm3,抗压强度≥70N/粒 桶装。

项目概况:项目已通过审批,资金已落实。

3. 招标物资名称、数量:

序号 物资描述 数量 单位
1 催化剂氧化铝载体ACS-1\干基≥98%,总孔容≥0.2cm3/g,比表面3~40m2/g 堆密度0.8~0.93g/cm3,抗压强度≥70N/粒 桶装 60.000
2 催化剂氧化铝载体AHS-1\干基≥97.2%,总孔容≥1.0cm3/g,比表面180~230m2/g 堆密度0.42~0.52g/cm3,抗压强度≥18N/粒 桶装 17.000

4. 交货期和地点:按订单需求、金陵石化指定地点。

6. 投标人资格要求

6.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本款提出的资质、业绩等要求,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6.1.1 资质要求。

(1)被中国石化或金陵石化、金陵日化科技(南京)有限公司、创晨新材料科技(扬州)有限公司给予风险停用、违约停用处理期内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本次投标。处于以上公司风险调查期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本次投标。 (2)投标人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企业公章的《投标承诺书》(见附件1)(注:招标文件正文和附件1中的投标承诺书均需加盖公章)。 (3)投标人需提供工厂大门、工厂全景、生产车间、原材料库房、成品库房照片,并提供主要生产设备的购置凭证(租赁设备的不予认可)。以下4种情况可认定为生产商: ⑴投标人为供应产品的生产企业。 ⑵若投标产品为投标人子公司生产的,需提供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出具的主要股东名单,投标人需直接控股生产企业50%(不含)以上。 (3)若投标产品为投标人分公司生产的,需提供有效的分公司营业执照及正常生产的证明文件。 ⑷若同一集团公司下的销售公司代表母公司参与投标,则应由母公司出具投标授权书及内部组织机构分工等证明文件。(若母公司为跨国企业,其中国分公司参与投标,同样适用于此条款。) (4)生产商需提供: (1)生产工艺流程; (2)与工艺流程相对应的主要原材料清单; (3)主要原材料的采购凭证。提供距招标公告发布日期两年内(固定床三剂以运行周期为准)投标产品主要原材料采购凭证,原材料采购总金额占投标文件销售业绩总金额10%及以上。国产原料需提供增值税发票(仅接受通过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中“供应商发票”模块提供的发票信息);进口原料需提供进口报关单、进口关税及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单等。" (5)投标人具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按照“三证合一” 登记制度登记,执照有效。

6.1.2 财务要求。

6.1.3 业绩要求。

(1)投标方至少有3年及以上的脱氢烷基化装置所用的脱氢催化剂所用载体的销售业绩,提供销售合同原件复印件、对应发票及使用企业书面证明。

6.1.4 信誉要求。

(1)投标人近两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2)投标人不存在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不存在进入清算程序,或者被宣告破产,或者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且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且未被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政务服务平台列入安全生产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4)投标人未处于被中国石化给予风险停用、违约停用处理期内。

6.1.5 其他要求。

(1)响应招标方要求的技术标准,要求提供第三方质量检测报告,检测报告内容须满足招标技术要求的全部指标。 (2)如投标人载体在金陵石化无应用业绩,投标人需在资格预审结果公告公示期结束日起5个工作日内联系招标人,并将满足理化指标的载体交由金陵石化烷基苯厂进行催化剂制备及性能评价,催化性能评价合格后,招标人出具书面证明,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该证明文件。

7. 本次招标:接受生产商/制造商(招标物资由投标人自行生产)投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不接受流通商投标。

8.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9.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关联企业,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同时购买资格预审文件。

10.资格审查方法:合格制

11.资格预审文件费用:资格预审文件费用100.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12.资格预审文件售卖时间:2026年1月5日8时50分至2026年1月10日18时0分(北京时间,下同)。

13.资格预审文件售卖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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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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